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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号]关于财务报帐签字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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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永利登录入口304永利登录入口文件 [2003-01号] 关于财务报帐签字的规定
院属各单位及各位老师: 为加强水院财务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水院财务报帐签字执行如下规定。 1、院属经费(包括计划内、计划外经费,以水院或学校名义所进行的各种培训班及学历教育班经费)的财务报销由王福军院长签字。若王福军院长不在学院时,委托董清副院长签字。 2、下列费用需先经主管人员签字,再由王福军院长或董清副院长签字: (1)教学经费(先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杨培岭副院长签字); (2)实验室重点建设的项目经费(先由主管科研及实验室工作的李保明副院长签字); (3)各系的经费(先由系主任签字); (4)科研项目经费(先由项目主持人签字); (5)研究生经费(先由导师签字)。 3、本规定于2003年元月发布,2003年9月修订。 304永利登录入口
200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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