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 10- 26 访问次数:

本科各班级:

为落实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更好地贯彻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按照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工作部() 学生[2010]43号文件及《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学生【200748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10-2011学年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学院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办公室,成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

  长:分党委副书记    黄仕伟

副组长:学生工作组组长  霍再林

  员:10级辅导员冯言明、09级辅导员丁向华、水院分团委书记兼08级辅导员田笛、07级辅导员赵建明

资助办公室:

  任:冯言明

  员: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各班班长、学生代表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有权根据各班上报情况进行调整,然后根据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结合本年度奖学金的评选结果、经济困难资助情况和初选结果确定最终人选; 

3、本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分为两档:

一等:每年3000/人,每班不超过6人;

二等:每年2500/人,每班不超过4人;

注:1.人数为初选数目且已经达到本次评定最大限度,上报后学院工作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2.助学金各档次之间不能兼得,对于2010级同学,社会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共计发放10个月,实行按月发放,由学工部协调财务处按月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2对于已获较大额助学金(如肯德基基金)或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经济情况已得到一定程度改善的同学,学院鼓励这些同学能够发扬友爱互助的精神,主动放弃申请或者自愿申请减档调整,力求让更需要的同学得到帮助,请各班在组织申请过程中做好协调工作;

3、评审结果确定后,学院将考核受助同学的日常表现,对于不支持学校学院工作、有违纪舞弊、不良道德、学习退步等现象者,学院将视情况取消其资助资格,空出名额进行递补;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人条件: 

 1、通过20109月经济困难认定的永利官网全日制本科生(附件1);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勤俭节约。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办法:

1、学生本人须填写《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表中照片栏须有电子版照片,家庭经济情况必须与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内容一致。申请表文件名统一为申请人姓名,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本表仅需提交电子版

注:除学院审核意见外,其他信息均须填写详细、完整,申请理由一栏务请态度端正、内容详实;

2、班长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整理并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班级+申请人数),发至fymsling@cau.edu.cn ,邮件主题为“班级名+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2)《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只接受与所交电子版格式相应的打印版,手填无效。须经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亲手签字后交至学院104办公室;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0111日下午5点。

3、注意事项: 

1)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班级汇总数据,并按照制表要求制表,如因个人数据填写或班级汇总错误导致助学金发放不成功,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工作方法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各班要保证本项工作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同学,班主任及班干部应以适当的形式开展民主评议,保证公平、透明,认真审核人选,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工作开展不负责任的班级,学院将严肃处理,取消相关人员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班级一定的降档减额处理。

本通知相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如有疑义,请致电62737938或发邮件至: fymsling@cau.edu.cn

水院分党委学生工作组

201010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