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
||
|
||
|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和《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09]13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 2010—2011学年减免学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我校北京地区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 在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1)烈士子女; (2)优抚家庭子女; (3)无资助上学的孤儿 (4)父母伤残,需享受社会救济者;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7)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8)其他确需减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1)受学校纪律处分的; (2)上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者除外) (4)只申请减免学费而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者; (5)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二、资助标准 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在本科生人数的0.5%以内,减免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减免全部学费,减免对象为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学生。 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减免对象为优抚家庭子女、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有伤、亡、残、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特困生。 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减免对象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患重病,无力支付全部学费的特困生。 三、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304永利登录入口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可登陆学生工作部下载中心下载),并出具相关证明。 2、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对申请者进行评议,确定减免学费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 3、学校评定:学校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办理减免学费手续。 四、工作说明 1.学生本人申请截止时间为 2.请申请学生如实反映家庭及个人相关情况,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请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并监督各学院的评定工作,共同维护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可到所在学院资助办公室及时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62737938 电子邮箱:fymsling@cau.edu.cn 304永利登录入口分党委 2010年11月10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