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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各类社会助学金初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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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0年度社会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至11月8日,过后自动生效。 续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同学须填写附件7(纸质版)和附件8(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水院104办公室,请还未递交的同学务必在5日17:00前上交。 如有疑问请反馈至 fymsling@cau.edu.cn。 水院资助办公室 201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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