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办公用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 04- 20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同学:

        学校财务处规定,即日起,报销办公用品发票金额超过500元,需出具购物小票,如自行填写购买商品明细须由商家加盖财务章。现金超过1000元以上,必须使用支票,否则需要经过财务处处长签字方可报销。为了您能顺利报销,请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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