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预征兵入伍政策宣讲会的通知(时间改为20号)
发布日期: 2010- 05- 19 访问次数:

各位毕业生同学: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作为新一代的青年,要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积极响应祖国的征召,踊跃报名参军,为保卫祖国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作为新一代的青年,能够到部队去摔打磨练自己,到艰苦的环境中拼搏奋斗,培养出吃大苦、耐大劳的意志品格,培养出不屈不挠、锐意进取的奋斗精神,是人生一个十分难得的机会;作为适龄青年,人生中其他机遇很多,但从军的机会难得。志在军营竞风流,将是我们人生旅途最闪光的一页。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能展示我们豪迈雄浑的雪域高原去,应成为我们的骄傲,成为你我的自豪,因为你我是千分甚至万分之一,有此荣誉,你我将终生不悔。而作为应届大学生参军,无论对于国家和个人发展,都是积极有益的事情。

关于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将给予5个方面的政策照顾。

  1.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3.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等优待政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5.退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安排工作。

    间:520(下周四)14:00-15:30

    点:公主楼B座三层就业指导中心新闻发布厅

参会人员:所有2010届毕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男性

水院分党委学生工作组

2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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