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院实验大厅清理整顿”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 03- 17 访问次数:

为配合学院环境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给教学、科研创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现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拟于2011330前,对我水利实验大厅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凡在试验大厅存放土、材料、物品等东西的教师、研究生、学生,请于325日前,自行将存放物品、实验用土(包括存放在实验大厅内周边土槽内的试验用土)清理完毕。若尚需留用的,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到实验中心王敏老师那里办理相关手续,预期不处理的、又未办理手续的,一律按照废弃物由学院将派人进行清理。 

    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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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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