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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成果奖励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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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注重学术实践,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对学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成果进行奖励。
本次奖励成果的统计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所有同学均需通过学院进行申报。集体项目只需提交一份证明材料但所有成员需每人提交一份申报表,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全部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请各学院将申报表、证明材料和汇总表于5月20日前报校团委审核,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表格一份,邮件地址: hbfcau@cau.edu.cn 共青团304永利登录入口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科技竞赛及科技发明、科技类论文、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学校专门设立科技竞赛及发明类奖金、科技论文奖金和学术实践成果类奖金,奖金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获奖资格 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未受纪律处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二、奖项设置与评定标准 (一)科技竞赛及科技发明类奖金: 1、特等奖(奖金3000元) 科技类竞赛及科技发明成果得国家级特等奖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 2、一等奖(奖金1000元) 科技类竞赛及科技发明成果获得国家级一等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 申报发明专利并获得通过的团体或个人。 3、二等奖(奖金800元) 在科技类竞赛中或科技发明成果中,获国家二等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通过的团体和个人。 4、三等奖(奖金500元) 科技类竞赛或科技发明成果获国家三等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申报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通过的团体和个人。 (二)科技论文类奖金: 1、特等奖(奖金1000元) 发表科技论文被SCI、EI收录的团体或个人。 2、一等奖(奖金800元) 在附件二所列杂志上发表科技论文团体或个人; 3、二等奖(奖金500元) 在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集等以上发表科技论文的团体和个人; 4、三等奖(奖金200元) 在省部级核心期刊、论文集上发表科技论文的团体或个人; (三)学术实践类奖励: 1、特等奖(奖金1000元) 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 2、一等奖(奖金800元) 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 3、二等奖(奖金500元) 在全国性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学科竞赛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 4、三等奖(奖金200元) 在全国性的学科竞赛获科技学术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科技学术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鼓励奖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 以上奖项,同一作品受到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评定;科技论文以正式发表的时间为准,以前两位作者有效;集体项目均以作品为单位进行评定,该项目的奖金由项目所有成员按照贡献大小自行分配,原则上前四位作者有效;在同一类别中,有两项以上作品分获不同级别奖项的以其中最高级别评定,有两项以上作品获同一级别奖项的,递增一个获奖级别,最高为特等奖。 只有参加经过学校教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或授权学院组织的活动才有资格参加该奖金评选。校内赛事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可以在本奖励之外单独设立奖项和奖金。 只有经过全国比赛获奖后再推荐参加的国际性比赛的项目才能视为上文所述的“国际学科竞赛”,如果未参加国家级比赛,则按照其参加国际赛事前参加的最高赛事级别递增一个级别计算。 对于有争议问题由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商议决定。 三、操作程序 所有论文和专利由学生向所在学院申报,由学院汇总后报送校团委。每半年申报一次,数据统计时间为当年3月1日-8月31日,当年9月1日-次年2月28日。 四、工作要求 1. 科技创新奖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奖金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科技创新奖金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共青团304永利登录入口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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