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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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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校就业中心要求,即日起学院将暂停毕业生手续办理,毕业生手续办理将全部交由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科生 1、签约:将本人签约三方协议(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附带人事接收函)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二分:填写二分申请表(附件1)1份和选择去向表1份(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附带单位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用人证明或者三方协议)复印件2份。统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3、出国:留服中心档案接收函1份(拿到签证后留服中心办理)、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2)1份、拟就读国外大学的offer1份 提交缓存申请同学务必8月15日之前将本人手续办理完毕,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2737411,地点公主楼三层B318 二、 研究生 1、签约:将本人签约三方协议(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附带人事接收函)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二分:填写二分申请表(附件1)1份和选择去向表1份(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附带单位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用人证明或者三方协议)复印件2份。统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提交缓存申请同学务必8月15日之前将本人手续办理完毕,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2737411,地点公主楼三层B318 三、 材料说明 1、因缺少北京市人事接收函的同学,请于 范小付 需领回三方协议 缺北京市接收函(研究生) 赵伟 需领回三方协议 缺北京市接收函(研究生) 宋美瑶 需领回三方协议 缺北京市接收函(研究生) 2、暑假期间需领取材料的同学,例如三方协议、选择去向表请前往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水院毕业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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