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发布日期: 2011- 06- 29 访问次数:

按照我校就业中心要求,即日起学院将暂停毕业生手续办理,毕业生手续办理将全部交由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科生

1、签约:将本人签约三方协议(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附带人事接收函)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二分:填写二分申请表(附件11份和选择去向表1份(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附带单位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用人证明或者三方协议)复印件2份。统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3、出国:留服中心档案接收函1份(拿到签证后留服中心办理)、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21份、拟就读国外大学的offer1

提交缓存申请同学务必815日之前将本人手续办理完毕,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2737411,地点公主楼三层B318

二、            研究生

1、签约:将本人签约三方协议(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附带人事接收函)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2、二分:填写二分申请表(附件11份和选择去向表1份(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附带单位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用人证明或者三方协议)复印件2份。统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提交缓存申请同学务必815日之前将本人手续办理完毕,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2737411,地点公主楼三层B318

三、            材料说明

1、因缺少北京市人事接收函的同学,请于630前领回本人已签订的三方协议

范小付  需领回三方协议  缺北京市接收函(研究生)

赵伟    需领回三方协议  缺北京市接收函(研究生)

宋美瑶  需领回三方协议  缺北京市接收函(研究生)

2、暑假期间需领取材料的同学,例如三方协议、选择去向表请前往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水院毕业生工作组

20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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