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水院助学金评选细则及公示(11.01更新)
发布日期: 2012- 10- 22 访问次数:

 

 

附件1: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12-2013学年社会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名单

附件3: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5:304永利登录入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6: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学年汇报审核表

 

    助学金分为社会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大类。永利官网参照贫困认定结果及社会助学金要求等文件规定初步评定了各类助学金。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及给类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类社会助学金按照要求进行初步评选。国家助学金在社会助学金评选后结合贫困认定结果进行评定。

(一)评选方式及条件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2.大二及大二以上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再新评社会助学金,只按照往年的社会助学金评定结果进行续申。

  3.原则上贫困等级为特别困难的评定为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比较困难的评定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一般困难的评定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

  4.贫困等级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如果社会助学金大于2000元,则不再评定国家助学金;如果社会助学金小于或等于2000元,则评定为国家三等助学金;在前面条件基础上,获得小于等于3000元奖学金或者小于等于2000元助学金,家庭地址位于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甘肃、青海、贵州、宁夏、陕西、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在相应的等级上加一等。

  5.贫困等级为比较困难的学生,如果社会助学金大于或等于4000,则不再评定国家助学金;如果金额大于2000元且小于4000元,则降一等,评定为国家三等助学金;如果社会助学金小于或等于2000元,则评定为国家二等助学金。在前面条件基础上,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或社会助学金,家庭地址位于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甘肃、青海、贵州、宁夏、陕西、四川、重庆、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农村户口的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在相应的等级上加一等。

  6.贫困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如果社会助学金大于或等于6000元,则不再评定国家助学金;如果社会助学金大于等于4000元且小于6000元,则降两等,评定为国家三等助学金;如果社会助学金大于2000且小于4000元,则降一等,评定为国家二等助学金;如果社会助学金小于或等于2000元,则评定为国家一等助学金。

    7.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学院将根据部分学生的实际情况,将进行国家助学金等级提等或名额补充。

(二)其他

    1.初步评定结果见附件1和附件2

    2.如有疑问,请联系曹泽璐老师,办公室:中以楼A101;办公电话:010-62737938。

    3.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将纸质版申请表交给各班班长,各班班长收齐纸质申请表后填写《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请于10月24日(周三)11:30前将《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到中以楼A101,《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caozelu@163.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以《班级+国家助学金汇总》命名。

    4.本学年新参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填写《304永利登录入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5)一式一份,并手写资助申请书一份;续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填写《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学年汇报审核表》(附件6)一式一份,并提交上一学年学生成长报告。获得社会助学金的同学直接将相关材料交到中以楼A101办公室,截止时间10月24日11:30,逾时视作自动放弃名额。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