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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苗族教育奖励基金”奖学金申请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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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苗族教育奖励基金”奖学金申请通知 一、奖励对象 1、2012年考入我校的苗族新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硕转博新生若能提供对方要求的文件,也可申请。 2、已经从我校毕业,并在2012年入学进入世界前10位优秀大学,并申请到全额奖学金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苗族学生。(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加州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剑桥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芝加哥大学、英国帝国学院) 二、奖励原则 1、申请学生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既热爱本民族,也热爱祖国,热爱各族人民。 2、被奖励学生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中国苗族经济促进会将取消奖励决定,收回全部奖金,并在国家权威媒体发布公告。 三、奖励金额 1、2012年进入我校学习的新生中,本科生奖学金1500元,硕士生2000元,博士生3000元。 2、2012年进入世界排名前十的大学、并获得全额奖学金的博士新生,可获得10万元奖学金。 四、提交材料 (1)纸质板材料: 1、2012年304永利登录入口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复印件; 2、2012年高考录取成绩单(或保研、考研录取成绩单); 3、最后毕业学校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薄复印件; 4、学生本人报告书(详细介绍自己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有何了解和认识,将来学业有成后如何为本民族、为国家付出力所能及的能量) 5、学生户籍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民族事务局(民族宗教局或民委)证明材料。参考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系**地区居住的苗族人士,特此证明。(单位公章、日期)”,若此证明材料因时间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可适当延迟提交时间,于日后补交至资助中心。 (2)电子版材料: 1、申请学生汇总表电子版(附件),电子版重命名为以下格式“班级+学号+姓名”于10月28日23:00前发送至邮箱caulimin@163.com,邮件名为“全国苗族教育奖励基金”
本科申请学生需在10月29日10:00前将全部材料交至中以楼A102。 五、其他说明 1、该项奖学金不是差额申请制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经中国苗族经济促进会审核通过,均可获奖。 2、该项奖学金与其他校级奖学金可以兼得。
学校资助中心联系人:华博 联系电话:51423187 联系邮箱:huabo@cau.edu.cn
中国苗经会办公室主任:马向雄,18801332112 中国苗经会秘书处常务副处长:王金灵,18610215499
水院学生工作组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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