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 11- 13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外专局外专办发【201251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外专局2013年引智项目工作部署,现就申报2013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标准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3年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四)“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五)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三、申报要求

1、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

2、申报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承诺入选后本年度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3、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负责人、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

首次申请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请按照外专发【201251号要求报送全套申报材料。包括: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及相关附件。附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2012年经评选列入资助范围且专家按合同2013年继续来华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项目申请人只需上报项目申报书和合同文本,其余附件材料不再需要上报。

申报项目由各学院统一汇总上报。请各位申报教师于201211191700前将《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8份)等材料,统一报送水院外事联络员处(中以楼A108),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pingfeng_li@163.com,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2013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申报材料”请登陆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beijing.caiep.org下载。)

学院外事联络员:李憑峰

电话:6273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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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3

 

 

2013年度高端外国专家文教类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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