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 11- 16 访问次数:

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教工委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度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3、曾经享受过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困难党员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补助标准

北京市一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学校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申报时间

20121119上午1200前将《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到党务秘书李憑峰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pingfeng_li@163.com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的重要意义,切实树立为党员服务的意识,通过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真心关爱、真诚帮扶,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2、认真组织。第一,严格确定申报对象。各支部要严格把关,客观公正地确定补助申报对象,保证把帮扶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党员手上,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第二,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填写申报人员困难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地详尽填写,对于曾经享受过的补助也要如实填写。本次生活困难党员生活补助申报有关表格中,明确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要认真核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联络人:李憑峰

电话:62738635

 

 

水院党委

20121116

 

 

附件1:“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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