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3年度“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的通知 |
||
|
||
|
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教工委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度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3、曾经享受过“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的困难党员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补助标准 北京市一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学校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申报时间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的重要意义,切实树立为党员服务的意识,通过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真心关爱、真诚帮扶,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2、认真组织。第一,严格确定申报对象。各支部要严格把关,客观公正地确定补助申报对象,保证把帮扶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党员手上,用在最困难的党员身上,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第二,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填写申报人员困难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地详尽填写,对于曾经享受过的补助也要如实填写。本次生活困难党员生活补助申报有关表格中,明确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要认真核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联络人:李憑峰 电话:62738635
水院党委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