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固定资产设备和办理相关国资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 12- 06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学校国资处再次强调请大家在采购固定资产设备时一定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具体有几点请大家采购时注意:

  1.单台设备单价超过5万元累计超过10万元的设备一定要走招标程序。

  2.所有设备中列入政府采购网的仪器与设备如未经招标程序,请一定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程序。

    3.已购设备但不能出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情况下,请具体执行人提出审批审请书。审请内容要说明物品名称、型号、总金额、供应商名称、物品存放地点,使用人姓名及未出政府采购合同或未走招标的原因。经所属系系主任及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交予学院具体办理国资工作的办公室(中以楼A205室),经学校国资处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入账和报销手续。

附:中央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y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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