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院2012届毕业生户口、档案暂存公告
发布日期: 2012- 06- 04 访问次数:

一、暂存相关要求:

  1、暂存对象:对于确实正在落实就业单位和申请出国过程中的2012届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户口、档案暂存学校最晚至2012815日;

  2、定向、委培生不能办理;

  3、户口、档案暂放在校期间,如本人落实就业单位,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尽快返回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4、户口、档案暂放在校期间,毕业生不再享有在校生相关权利,如患病或意外伤害所需费用等,由本人自行负担。除继续落实就业单位外学校也不再负责为其开具与就业无关的各种证明材料;

  5、在2012815日前,如学生本人仍未落实就业单位,也未回学校办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手续,学校将于2012815日后按暂存协议所提供的生源所在地信息为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二分回省报到证并公布通知。毕业生须回校领取二分回省报到证并办理户档迁移手续。

二、办理流程:

  1、下载并填写附件《304永利登录入口2012年毕业生户口、档案暂存申请表》和《用人单位接受户口暂存证明(参考样式)》(在同一个附件中)

  2、填写完整后上交中以楼A102办公室;

  3、时间201266日、7日、8日每天下午2-5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户档暂存期间,毕业生只能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其它用途比如开具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出国护照等事宜时,需要提取档案或户口一律无法办理;

  268日后未办理毕业手续的,未申请暂存的同学,学院默认该生申请二分,将按照生源地进行二分办理毕业手续。

水院就业工作组

20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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