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院]关于2007-2009年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 08- 31 访问次数:
各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304永利登录入口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06〕4号)第41条的规定,我校自2007年研究生毕业起实行“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研究生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博士二年内,硕士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一次。”的管理措施。此后2007-2009年之间,部分毕业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最新公布的《304永利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中规定:“继续实行毕业答辩、学位答辩可以分别申请的规定,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后3年内可以申请一次学位答辩,硕士研究生毕业后1年内可申请一次学位答辩,超过此时限后不再受理”。根据此项规定的变化,考虑新旧政策之间的过渡衔接,经研究决定,在达到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2007年-2009年之间通过毕业答辩,逾期未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可按照以下规定申请一次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内容如下。
1、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内容应与原开题报告保持一致,由导师、学院对照培养方案对其学位答辩的资格进行审核。
2、所有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均按校级抽查安排论文评阅。
39月14日前学院统一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申请学位答辩人员的相关手续,9月19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以上人员的正式学位论文,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安排见《201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4、通过审核和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下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2010年及以后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将严格按照《304永利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中的规定执行,逾期后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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