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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关于提交2011-2012学年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优先连续申请材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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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是我校“奖优”与“助困”兼顾,以助困为主的专项奖学金,由香港曦之教育基金出资设立,目前每生每学年奖励5500元,获得该奖的优秀学子常常亲切地自称为“曦之人”,今年是曦之奖学金在我校设立的第十六年。2011-2012学年的优先连续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先续申条件: 1、2011-2012学年曾获此奖学金的学生; 2、2011-2012学年加权成绩不低于85分; 3、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0名以内; 4、申请自愿,专业不限; 5、鼓励英语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生参评; 6、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适当放宽上述政策。 二、提交材料时间: 请符合续申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材料,在9月18日下午3点前提交到中以楼A102室;学院在9月18日下午5点前将全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注意,学校将不受理逾期的申请。 三、续申材料要求: 1、《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连续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1,附二寸身份照,照片不可复印),申请人用签字笔认真如实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内容不得虚填瞒报; 2、A4纸个人亲笔申请书一份以及《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学子成长报告》电子版一份,要求内容简明真切,字迹工整,连续申请者可着重汇报自己一学年来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新的成长与进步的情况,对上一次奖学金的利用情况,对其他曦之学子的共勉,对曦之教育基金会的感恩、建议或想法等(“成长报告”电子版中需另附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一张); 3、2011-2012学年学习成绩单两份(需含一份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专用章; 4、学院提供的申请学生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证明材料原件(A4纸)一份; 5、班级意见和班主任、辅导员意见一栏均需详细填写,可以从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对申请者给予综合评价(仅填写诸如“同意”、“同意申请”、“情况属实”之类的词语,视为无效申请); 6、请学院奖学金负责老师在仔细确认学生所填信息后,签署学院详细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联 系 人:黎珉 联系电话:62736397 联系邮箱:caulimin@163.com 办公地点:中以楼A102室
水院学生工作组 2012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请查看原通知:http://zizhu.cau.edu.cn/index.php?do=newsshow&id=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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