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高等数学A》期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11- 21 访问次数:

根据学期计划,13级《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定于第十一周星期三进行,请各班级做好期中考试复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20131127 星期三 19:00

考场安排:

考场

三教102

三教102

三教102

三教228

三教228

三教228

三教228

班级

土建131

 

 土建132

土建133

水利131

 

水利132

水利133

水利134

注:请大家认真查看考场,以免耽误考试。

考场规则:

1)学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持本人有效证件(一卡通或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按规定座位号码或老师要求就坐,不得自行调换座位。学生证件放置桌子右上角。凡证件与本人不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非本考场考生,均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一律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按旷考处理。考试开始后30分钟和结束前10分钟不准离开考场。

3)除必要的文具,其他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应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4)当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安静等候教室收卷。在监考教师清点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5)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诚实的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凡被发现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304永利登录入口考场情况及考试违纪登记表》上签字后离开考场。违纪或作弊学生应做出书面检查,在2个工作日内交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后,按《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处理。

 

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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