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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党委】关于收缴2013年下半年缴纳党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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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党支部书记: 请各位按照党费缴纳表模板制作本支部的党费缴纳表,并收齐2013年7-12月党费,于12月6日之前交到中以楼A101。 注: 研究生和本科生党费:0.2元/月; 新发展党员从发展当月开始缴纳党费。 缴纳表打印一式两份,与党费一齐交至中以楼A101; 经手人填党支部书记,经收人不填写。 水院分党委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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