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院召开2013年第一次学位委员会扩大会
发布日期: 2013- 04- 25 访问次数:

    4月24日上午在水院中以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水院学位委员会扩大会,王福军、杨培岭、李保明、蒋秀根、周凌九、滕光辉、张昕、施正香、唐学林、黄仕伟、杜太生、肖若富、丁敏、袁林娟、吕娟妃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培养方案、课程规划相关事宜,并具体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1. 请各系根据新的模板和学院对课程设置的要求,重新制定培养方案,于425日将新的培养方案和每门课的任课教师清单(包括课程编码、课程中文名称、任课教师这三项就可以)发到相关邮箱。特别提醒:如果有些专业只招硕士生,请将模板中相关博士生的部分去掉。

2. 确定课程后,请各位任课教师抓紧编写课程大纲,并请各系审定人做好把关审核工作,大纲确定后提交到网上。特别提醒:学院学校的课程规划都是通过各位老师提交课程后自动生成,这是最原始的数据来源,所以各位老师务必要及时提交,否则系统中将没有该课程,课程自动取消。提交时间:截止51日。提交大纲时,全部从“申请新开设课程”按钮进入。评审要求和提交流程见附件。

3. 请各位老师提交完成定稿后,下载课程大纲,打印,课程负责老师和审定人签字,52日交到中以楼A104室。特别提醒:纸质版要求是网上下载的同一版本。

4. 关于发表文章的要求,学院统一要求如下:

1. 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被SCI全文收录,1篇被EI全文收录或在一级学报上发表,且要求论文已发表(on line可视为发表)。

2. 普通博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发表1篇被SCI全文收录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要求论文已发表(on line可视为发表)。

3. 延期一年及以上的博士生至少应在一级学报上发表3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要求论文已发表。

4. 提前申请毕业的博士生要求成果加倍。

5).  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由各系在预答辩时审核认定。

附件:评审要求和提交流程

新制定的培养方案将从今年9月开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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