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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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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进取,现将我校开展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在校期间需获得至少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五)推荐参加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含)以上荣誉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校级优秀(由于答辩时间较晚,学院将会参考申报人毕设导师意见进行评选)。 (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相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在校毕业生总数15%的比例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30%的比例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部署宣传。学院毕业生工作组及时部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向本学院所有毕业生宣传通报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304永利登录入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比例进行推荐,并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三)学院评选。学院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 (四)公示。学院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须公示2天后报送到学校,学校面向全校公示7天后上报市教委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要考察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三)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5月31日前将《304永利登录入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报送中以楼A101。 联系人:曹泽璐 62737938 水院毕业生工作组 201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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