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信息】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 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
|
各位同学: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新的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9月5日—2013年9月15日
二、评选对象
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在校生和已毕业优秀学生,通过自荐或者他人推荐,按照格式要求(附件一)撰写个人事迹材料。
2.电子版材料于9月13日前上报至水院学工组孟潮彪处,邮箱地址为mcbiao@163.com,联系电话010-62736397。电子邮件主题为“成长成才学生事迹材料”,附件中材料统一命名为“事迹材料+学院名称+学生姓名”。
附件一: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
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