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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关于提交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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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生源地贷款同学: 新学期即将开始,新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也正式启动。为了让已在家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属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们注册报到后,及时正确地办理好生源地贷款的有关手续,资助中心特别提示以下事项,请同学们周知: 1.对于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一年级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直接交至资助中心助学办公室(东区1号公寓B座308),并现场登记相关信息,资助中心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网络系统尽快为大家办理手续,并通过学院将录入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2.对于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高年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直接交至水院学工组负责资助工作孟潮彪老师处,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现场登记相关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资助中心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网络系统尽快为大家办理手续,并通过学校资助中心网站和学院网站告知录入结果。 3.对于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发放的生源地贷款,需要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可直接到资助中心助学办公室(东区1号公寓B座308)办理确认和盖章手续,放款回执需学生本人尽快以快递形式邮寄给指定地址。 4.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计划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下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温馨提示》(附件二),该内容非常重要,请相关同学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了解生源地贷款的办理程序、注意事项,方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材料准备、新申请材料准备等。 5.各相关同学请于2013年9月25日之前提交上述受理证明或回执证明。如有特殊情况影响提交,请提前联系各学院资助工作的负责老师,做好登记。 如同学仍有贷款方面的疑问,可及时拨打资助中心贷款工作咨询电话51423184,或到办公室当面咨询解决。 附件: 1. 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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