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关于续评2012-2013学年曦之奖学金提交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9- 21 访问次数:

    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是我校“助困”类专项奖学金(今年起不再设奖优名额),由香港曦之教育基金出资设立,获得该奖的优秀学子常常亲切地自称为“曦之人”,今年是曦之奖学金在我校设立的第十七年,每名获奖学生奖助金6000元。2012-2013学年的优先连续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先申请条件:

  12011-2012学年已获此奖学金的本科高年级学生;

  22012-2013学年加权成绩不低于85分;

  3、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0名以内;

  4、申请自愿,专业不限;

  5、鼓励英语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生参评;

  6、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适当放宽上述政策。

  二、提交材料时间:

  请有意优先申请的同学按要求准备材料,成绩单请于16号之后进行打印,在922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所在学院教育管理科,中以楼A102,孟潮彪老师处。请注意,不受理逾期的申请。

    三、申请材料要求:

  1、《曦之奖学金申请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1,附二寸身份照,照片不可复印),申请人用签字笔认真如实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内容不得虚填瞒报;

  2A4纸个人亲笔《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学子成长发展报告》一份(同时需要电子版),要求内容简明真切,字迹工整,申请者要着重汇报自己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新的成长与进步,对上一次奖学金的使用分配,对其他曦之学子的共勉以及对曦之教育基金会的感恩、建议或想法等情况;

  32012-2013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需有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专用章(可用复印件);

  4、学院提供的申请学生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证明材料原件(A4纸)一份;

  5、班级推荐意见和师长点评一栏均需详细填写,可以从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对申请者给予综合评价(仅填写诸如“同意”、“同意申请”、“情况属实”之类的词语,曦之教育基金视其为无效申请);

  6、请学院确认学生填表信息无误后,签署学院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7、如遇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联系资助中心解决。

    学院负责人:孟潮彪     联系电话:62736397  办公地点:中以楼A102

  资助中心联系人:华博  联系电话:51423187  联系邮箱:huabo@cau.edu.cn 办公地点:东区1号公寓资助中心B310

    附件1:曦之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附件2:2011-2013获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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