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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到基层就业奖励申请材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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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农大学字[2010]2号)的精神,结合我校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对到西部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对象和方式: 奖励对象为我校2013年到西部和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奖励条款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二、奖励的申请和审核: 1、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的申请工作。申请按照自愿的原则,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可填写《2013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附件2)。(备注:北京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奖励条件的无须填写此表,已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申报并发放奖金) 2、到西部地区非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名单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提供给各学院进行复核。 3、各学院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内容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申请资格、申请理由和符合奖励的条款等。对符合物质奖励条件的,在《2013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上签署分党委意见。 4、各学院将初审合格的毕业生汇总填写《2013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汇总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 请各毕业生务必于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5点之前将三方协议复印件、《附件2-2013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汇总表》和《附件4-2013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纸质版交到中以楼A101曹泽璐,联系方式:62737938。 备注:选调生必须填写《附件3-选调生二次分配证明》其他进行二次定岗的人员的证明可以参照此表进行修改并填写;委培生、定向生、二分回省毕业生不在申请范围。 学校就业中心联系人:姚彩霞; 地点:东校区公主楼B座322房间; 电话:51422707。
附件1---中农大学字〔2010〕2号-关于印发《304永利登录入口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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