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水院开展201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9- 22 访问次数:

为积极落实党和政府促进教育公平的有关政策,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和《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06]8号)以及《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的通知》(研工字[2013]13号)文件精神,永利官网201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我校录取、取得真实有效学籍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 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5. 承诺向中国银行及时提供上学期间及毕业以后的有关情况并履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二、拟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个人申请书(附件2);

2. 学生证复印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3. 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 乡镇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拟申请贷款学生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教育部统一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下称“调查表”)原件。若只提供手写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的(需加盖相应部门公章),仍需提交一份内容完整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与前述原件一并提交;

5. 本科或硕士期间未贷款证明;

6. 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及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附件3)

7. 填写打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附件4),本人手写签字;

8. 以上材料整理完备后纸质材料装入304永利登录入口大号信封,并在背面贴上申请材料收取及移交清单(附件5)。

三、学院初审

1. 学院要对贷款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工作,确保学生材料的完整、内容详尽,以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拟申请的同学于93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至水院楼415办公室,并如实准确填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信息表》(附件6),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duanna@cau.edu.cn

联系人:段娜   联系电话: 62737329

 

附件:

                 水院研究生工作组

                                          

 

 

     附件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个人申请书

     附件3+未成年人贷款担保责任书

     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

     附件5+申请材料收取及移交清单

     附件6+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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