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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通知】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秋季推优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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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院各团支部: 为响应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要求,分团委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推优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 1、 2、团支书将推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在 3、组织部审核被推优同学条件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被推优同学填写推荐表(附件4); 4、团支书以支部为单位收齐纸质版“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4)”(一份手填)后,于 如果对推优程序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参照推优详细程序表(附件1)。 所需材料请见附件。
共青团水利与土木工程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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