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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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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和《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中农大学字[2009]13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减免学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北京地区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2、在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1)烈士子女; (2)优抚家庭子女; (3)无资助上学的孤儿; (4)父母伤残,需享受社会救济者;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7)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8)其他确需减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1)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2)上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者除外) (4)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5)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二、减免标准 各学院学费减免学费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在本科生人数的0.5%以内。 学费减免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减免全部学费,减免对象为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学生。 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减免对象为优抚家庭子女、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有伤、亡、残、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减免对象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患重病,无力支付全部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从学校资助中心网站http://zizhu.cau.edu.cn/点击“学生信息系统”进入),点击进入菜单“资助服务-我的学费减免”,填写申请理由,下载打印《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从系统中打印),并向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 2、各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审核,确定减免学费推荐名单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班主任、辅导员必须参与到评议工作中。 3、学校评定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提出评审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将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办理减免学费手续。 四、工作说明 1.学生本人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上午11点前,纸质版申请表于18日下午5点前交至中以楼A102办公室孟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2.请申请学生如实反映家庭及个人相关情况,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请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并监督各学院的评定工作,共同维护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可到所在学院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反映。 学院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62736397,shuiyuanzizhu@163.com
学校资助中心联系人:尹文利 联系电话:51423185 电子邮箱:yinwl@cau.edu.cn 附件: 2、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按要求在系统中打印)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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