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11- 14 访问次数: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和《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中农大学字[2009]13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减免学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北京地区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2、在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1)烈士子女;

2)优抚家庭子女;

3)无资助上学的孤儿;

4)父母伤残,需享受社会救济者;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7)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8)其他确需减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1)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2)上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者除外)

4)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5)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二、减免标准

各学院学费减免学费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在本科生人数的0.5%以内。

学费减免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减免全部学费,减免对象为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学生。

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减免对象为优抚家庭子女、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有伤、亡、残、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减免对象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患重病,无力支付全部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从学校资助中心网站http://zizhu.cau.edu.cn/点击学生信息系统进入),点击进入菜单资助服务-我的学费减免,填写申请理由,下载打印《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从系统中打印),并向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

2、各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审核,确定减免学费推荐名单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班主任、辅导员必须参与到评议工作中。

3、学校评定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提出评审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将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办理减免学费手续。

四、工作说明

1.学生本人申请截止时间为1118日上午11点前,纸质版申请表于18日下午5点前交至中以楼A102办公室孟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2.请申请学生如实反映家庭及个人相关情况,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请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并监督各学院的评定工作,共同维护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可到所在学院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反映。

学院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62736397shuiyuanzizhu@163.com

 

学校资助中心联系人:尹文利

联系电话:51423185

电子邮箱:yinwl@cau.edu.cn

附件:

1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2、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按要求在系统中打印)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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