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团委通知】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秋季推优工作通知 |
||
|
||
|
水院各研究生团支部: 为响应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要求,研团委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推优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 1、11月4日—11月14日,各支部团支书打印相关材料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打分(在相应负责人的监督下填写附件3,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中),并整理总结支部同学打分表情况; 2、团支书将推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在11月14日晚7点前发至邮箱yutt0721@163.com。 3、组织部审核被推优同学条件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被推优同学填写推荐表(附件4); 4、团支书以支部为单位收齐纸质版“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4)”(一份手填)后,于11月14日(周五)下午5点前交至中以楼A102; 如果对推优程序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参照推优详细程序表(附件1)。 所需材料请见附件。
共青团水利与土木工程委员会 2014年11月4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