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关于毕业生进行毕业或延期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03- 18 访问次数:

各位研究生:

    请下载附件:申请表,此表作为各位研究生办理毕业申请或延期申请的凭证,填写、打印、导师签字后:

(1)硕士生于2014年4月10日前交给各位班长,各位班长于4月10日统一交到中以楼A104室,并换取相关答辩材料(需贴照片处要求贴学校指定采集的照片);

(2)博士生于4月10日前携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自行到办公室换取答辩材料。

    博士生领取答辩材料时,需提交发表论文等成果的清单及复印件(见附件);同时要求导师及学位委员会成员1人对其学术成果进行核实。如未达到论文等成果要求,或者成果无法被准确认定的,原则上学院不同意进行学位答辩,即不发放答辩材料。如博士生保证在学院召开学位委员会前可以拿到录用通知或相关证明,并达到学院的成果要求,可由博士生本人填写承诺书(见附件),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领取答辩材料,并走正常答辩程序。 

发表文章要求:/art/2007/11/28/art_4247_99569.html

/art/2007/7/24/art_4247_99570.html 

水院毕业或延期申请表

博士生论文成果清单

博士生承诺书 

研究生与科研管理科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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