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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4级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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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心理委员模式的学生心理互助机制,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已逐步规范和完善。为了使班级心理委员更好地发挥作用,真正实现其尽早发现、示范引导、宣传普及的作用,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对2014级新生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培训、任用、管理和考核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学院在班委选举时产生2名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男女各一名)。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必须参加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委员岗前培训,鼓励参加个体心理咨询体验。 二、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将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普查结果以及参加培训情况反馈给学院。 三、第一学期结束,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将向学院反馈,学院可参照心理委员参与培训情况,并根据班级心理委员在试用期的实际表现确定最终的一名或两名班级心理委员名单。 四、鉴于班级心理委员专业培训周期为1学年,规定班级心理委员每届任期2学年(含一学期的试用期),鼓励连任。任期满1学年的班级心理委员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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