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关于续评2013-2014学年曦之奖学金的通知 |
||
|
||
|
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是我校“助困”类专项奖学金,由香港曦之教育基金出资设立,获得该奖的优秀学子常常亲切地自称为“曦之人”,今年是曦之奖学金在我校设立的第十八年,每名获奖学生奖助金6000元。2013-2014学年的优先参评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先参评条件: 1、曾获曦之奖学金本科生; 2、2013-2014学年加权成绩不低于85分; 3、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0名以内; 4、申请自愿,专业不限; 5、鼓励英语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生参评; 二、申请材料要求: 1、《曦之奖学金申请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1,附二寸身份照,照片不可复印),申请人用签字笔认真如实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内容不得虚填瞒报; 2、个人致曦之教育基金的《曦之学子学年成长发展报告》一份,A4纸亲笔书写,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要求内容简明真切,字迹工整。申请者要着重汇报自己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新的成长与进步,对曾获曦之奖学金的使用分配,与其他曦之学子的共勉,以及对曦之教育基金会的情感、建议等; 3、2013-2014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需有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专用章(可使用复印件); 4、学院提供的申请学生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证明材料(A4纸)一份; 5、班级推荐意见和师长点评一栏均需详细填写,可以从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给予申请者综合评价,仅填写诸如“同意”、“同意申请”、“情况属实”之类的内容,曦之教育基金将以“无效申请”处理; 6、申请者需在2014年9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全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中以楼A102,孟老师处。 学院初审材料,确认申请信息完整无误后,签署学院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9月25日下午5点前提交资助中心。请注意,不接受逾期申请材料。 7、如遇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联系资助中心解决。 学院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736397
综合测评相关事宜将于近期启动,请相关同学做好准备。
附件1:曦之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附件2:2013学年曦之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