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04- 28 访问次数:

 

  “五一”假期临近,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各学院(含实验班,下同)学生工作系统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现将学校和学院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五一”假期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别要教育离校外出的学生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准确掌握学生假期流向,特别是对集体外出和离京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统计,同时妥善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

  三、假期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禁止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及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假期离校学生离校前应主动向班主任报告个人假期去向,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返校后及时告知班主任。

  四、“五一”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科老师通讯保持畅通,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5/4/28

 

 

 

附件:

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离校外出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2005]11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离校外出管理,确保广大同学的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此办法。

  一、学校要坚持把开展安全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长期去抓,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广大同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规定。

  二、学校部门、学院、学生组织或教师组织学生离校外出学习、培训、实践、考察、旅游等活动时,均必须在离校外出前由学生本人或集体向班主任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应由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或教师签字。班主任负责向学院分党委或学生工作组通报相关情况。

  三、学生自发组织6人以上、20人以下的集体离校外出学习、培训、实践、考察、旅游等活动时,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必须在离校前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进行报告;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必须在离校前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进行报告,并征得同意;时间超过24小时的,必须在离校前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进行报告,并征得同意,由班主任负责向学院分党委或学生工作组通报相关情况。组织集体离校外出,必须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

  四、学生自发组织超过20人的集体离校外出时,原则上要有班主任、副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带队。相关要求与上述第三条的规定相同。

  五、学生个体或6人以下集体离校外出时,时间超过24小时,或不能回学校住宿,或离开北京,均必须在离校前向所在班级班主任进行书面报告,并由班主任向学院分党委或学生工作组通报相关情况。在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籍学生在节假日回家,则无须上报。

  六、离校外出学生应按时返校,不能按时返校的,应提前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报告,由班主任向学院分党委或学生工作组通报相关情况。

  七、在节假日、寒暑假,学校学生工作系统要建立值班制度,学院学生工作值班安排要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到本学院学生。班主任要采取必要的方法了解本班级学生的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学院并妥善处置。

  八、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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