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05- 20 访问次数:

各位毕业生: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进取,现将我校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五)申请“304永利登录入口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六)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评选工作开始前成绩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七)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在校毕业生总数15%的比例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30%的比例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部署宣传。学院毕业生工作组及时部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向本学院所有毕业生宣传通报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304永利登录入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请于528日中午11点以前将纸质版份交至中以楼A101办公室安老师处。

 

(三)学院评选。学院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由各班级班主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中按比例进行推荐。学院将于62日前确定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四)公示。学院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公示2天后报送到学校,学校面向全校公示7天后上报市教委审定。

 

(五)学院名单公示后,市级优秀毕业生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于6411:00前将纸质版2份交至中以楼A102办公室黄老师处。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要考察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三)学院于65日前将《304永利登录入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304永利登录入口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汇总表》报送学生工作部。《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书面方式提交,《汇总表》须提交书面及电子版。

 

联系人:安欣  62737938 

 

 

附件1:304永利登录入口201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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