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提交2015-2016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09- 16 访问次数:

关于提交2015-2016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编辑:51423184    时间:2015-09-16

各年级生源地贷款同学:

  新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也正式启动,为了已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们注册报到后,及时正确地办理好生源地贷款的有关手续,资助中心特别提示以下事项,请同学们周知:

  1.对于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学生(包括一年级新生和高年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请于2015年922日之前提交上述受理证明或回执证明到中以楼A101王老师处。并且发送统计表到 waterzizhu@163.com  

    2.对于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发放的生源地贷款,需要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可直接到资助中心助学办公室(东区1号公寓B308)办理确认和盖章手续,放款回执需学生本人尽快以快递形式邮寄给指定地址。

  3.贷款到账及扣款方式:经办银行一般会在每年年底将生源地贷款资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届时,资助中心将通过资助中心网、学院资助渠道等途径及时告知学生,学校财务处会自动完成扣款(学费与住宿费用)手续,并出具缴费证

明;若经办银行将生源地贷款资金直接打入同学们的银行卡(少数情况),学生需取出现金联系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助学贷款严禁挪作他用。

  4.有问题请拨打电话62737938或者或拨打资助中心贷款工作咨询电话51423184解决。


 

 

 

附件一:水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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