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党委】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秋季推优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10- 13 访问次数:

水院各团支部:

为响应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要求,分团委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秋季推优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

11013—1021,各支部团支书打印相关材料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打分(在相应负责人的监督下填写附件3,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中),并整理总结支部同学打分表情况;

2、团支书将推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1021日(周五)7点前本科生发至邮箱syftwzuzhibu@126.com,研究生发至邮箱foreverlijingjing@163.com

3、组织部审核被推优同学条件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被推优同学填写推荐表(附件4);

4、团支书以支部为单位收齐纸质版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4一份手填)后,于1024日(周一)中午12—14交至中以楼B101

如果对推优程序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参照推优详细程序表(附件1)。

所需材料请见附件。

共青团水利与土木工程委员会

20161013

 

附件4: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附件3:推优评分表格

附件2:团支部推优情况汇总表(团支书填写)

附件1:团支部推优程序及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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