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2015-2016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提交微公益卡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10- 25 访问次数:

为鼓励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传递关爱、参与公益、服务社会,以培养感恩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学校已于去年印发微公益卡片至受助同学手中。2016-2017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班(13级、14级、15级)收齐本班受助同学的微公益卡片,于1026日下午5点之前交至中以楼A103备案。若有遗失也请一同到中以楼A103进行登记、补领。

注意事项如下:

1、上学年公益卡片记录的时间为201591日至2016101日。

2、记录的内容为参加的校内外公益社团或慈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或本人自发实施的爱心行动。要求助学金受助同学每学年参与公益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并随同成长报告一起上传。

3、卡片上公益服务记录表中的“证明人”可以是活动负责人、现场见证人、也可以是活动受益人,此栏可由“证明人”本人签字,亦可由同学自行填写。

4、本学年公益卡片在申请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或社会助学金)和成长报告一起上传。公益服务情况需在学年成长报告中体现,并作为下一学年评定助学金的参考。

5. 学校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公益卡复核,了解实情,如若核查发现有虚构、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立即取消评选助学金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不良记录。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610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