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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评审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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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同学: 为落实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我校大学生的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才,学院现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及最终评选结果(附件1),公示期为10月28日-10月30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应;各同学按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各班按要求收齐材料。 一、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学院参照《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学生[2007]48号,附件2)规定,开展本学院的评审工作。 2.依据上级部门下拨额度的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编号110101)为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编号110102)为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编号110103)2000元/人。 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结合社会助学金及助困类奖学金获得情况进行评定。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所有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中联系地址写家中详细地址(部分同学写了学校地址,请进行修改),并提交电子附件(附件上传申请书-低年级,成长报告—高年级-800字,微公益卡),同时打印提交纸质版《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从系统中打印,且填写完整各项信息包括师长意见等)及成长报告;至所在班级,该表由学院负责存档备查。 4.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后,向学校报送最终结果。 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财务处实施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二、社会助学金的评审 社会助学金的评审依据资助方与学校签订的资助协议开展,相关工作参照《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 (一)助学金项目及评审要求 1.肯德基曙光基金助学金(编号为112020),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年经考核合格可连续四年获助,学习应达到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成绩列班级前50%。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分别按7000元(编为112021)、5000元(编号为112022)、5000元(编号为112023)、3000元(编号为112024)的额度发放。在受助期间,需从第一学年寒假后至第二学年暑假完成400小时的餐厅实践时数;获助后需加入“曙光公社”,在二、三年级期间参与200小时社会服务活动。本年水院续评2人。(2) 2.新长城助学金(编号112031),由中国扶贫基金会筹集资金设立。资助金额为3000 元/人。水院续评2 人,新评3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16级)。(2+3) 3.学长助学金(编号112050),2004年由我校毕业生发起捐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16级),本学年水院资助4人,资助金额1000元/人。(4) 4. 柏年基金助学金(编号112080),2005年由北美永新能源公司捐资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2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受助学生学年考核(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本学年水院续评5人。(5) 5. 佩稚助学金(编号112100),2005年吴佩纶、孙稚理夫妇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金额2000元/人。本学年水院新评3人(16级)。(3) 6.洪锦标助学金(编号112130),2010年由香港友人洪锦标先生捐资设立,资助金额3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本学年水院续评4人。(4) 7. 闫绍樟助学金(编号112140),2008年由香港友人阎绍樟先生捐资设立,资助金额3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本年度水院续评5人,新评1人(16级)。(5+1) 8. 王妩蓉助学金(编号112150),2004年由王妩蓉女士捐资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5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本学年水院续评1人。(1) 9. 民族助学金(编号112180),由海淀区民族宗教办公室筹集资金设立,资助2016级少数民族学生,资助金额1500元/人。本学年水院资助2人。(5) 10. 欧阳启助学金(编号112220),2011年由欧阳启教育基金会(美国)捐资设立,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生源地为云南、四川地区的学生,资助金额6000元/人。学生在受助学年内应参加不少于60小时的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受助学生学年考核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参评学生填写《欧阳启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情况、人均收入水平及贫困原因等,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连续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上一学年的成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品行表现、学习情况及成绩单、参与公益服务、社会工作及课外活动情况,本学年学习生活计划等。本学年水院共续评8人,新评(16级)4人。(8+4) 11. 爱心人士助学金(编号112280): (1)活逢助学金(编号112282),2012年由林活俊、李逢春夫妇设立,资助朝鲜族学生,本学年水院续评1人,资助金额4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1) 12.希望工程圆梦助学金(编号112320),2013年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农村户口的学生,优先照顾孤儿、单亲家庭、家庭成员遇难、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和学生本人伤残者。参评学生填写《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受助学生每年经考核合格可连续四年获助,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分别按4000元(编号112321)、3000元(编号112322)、2000元(编号112323)、1000元(编号112324)的额度发放。本学年水院续评2人。(2) 13.曾宪梓奖励计划助学金(编号112330),2000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6年开始实施第六期奖励计划,资助2015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水院资助4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已完成评定。 14.碧水源助学金(编号112340),2012年由文剑平、刘新英夫妇设立,资助热爱水利事业、热爱三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水院共续评8人,新评4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8+4) 15.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编号112360),2010年由北京慈善协会组织设立。参评学生填写《家庭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各学院初审确定人选后,填写《北京市慈善协会2013年“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受助生汇总表》。本学年水院共资助8人(大四年级不参评),资助金额3000元/人。(8) 16.天津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380),2016年由中国农大天津校友会捐资设立,资助2016级天津籍新生,本学年水院资助1人,资助金额2000元/人。(1) 17. 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编号112390),2016年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捐资设立,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一、大二学生,为主,每人每年3000元。差额评选,学校向基金会推荐18名候选人,由其确定最终资助人选。第二年连续资助的学生也要重新申请。 18. CAU06届本科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410),2016年由2006届本科毕业校友捐资设立,资助2016级新生,资助金额1000元/人,要求学期末提交学习成长报告。本学年水院资助1人。(1) (二)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1.永利官网依据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2016—2017学年社会助学金分配表》下达的人数、额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获奖学金情况等,按要求完成评审。 2.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学生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本学年新参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打印提交《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从系统中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及手写资助申请书一份;续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打印提交《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学年汇报审核表》(附件5,从系统中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及手写上一学年学生成长报告、成绩单(上一学年的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各一份。有明确规定的助学金应填写专用申请表或提交相关材料。13级、14级、15级同学须同时在系统中上传微公益卡。各类纸质版材料务必填写完整,包括师长点评等。 三、工作要求 1.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 选,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确定人选,做到应助尽助。 2.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提交评定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咨询各年级主任或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刘老师。 3.各班级负责人务必于10月31日上午11点前将班级所有材料提交至各年级主任办公室,个人电子版成长报告统一命名为“张三-助学金名称-成长报告”,班级负责人收齐后打包发至各年级主任邮箱,邮件并统一命名为“XX班助学金材料”,材料有: (1)纸质版《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成长报告(国家助学金用)+电子版(图片)及纸质版微公益卡 (2)纸质版《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手写)“资助申请书(800字)”+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申请社会助学金用) (3)纸质版《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学年汇报审核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手写)“成长报告(800字)”+成绩单(上一学年的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电子版(图片)及纸质版微公益卡(续申请社会助学金用) (4)纸质版《欧阳启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手写)“成长报告(800字)”+成绩单(上一学年的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 4.系统中务必提交电子版成长报告800字,高年级同学上传微公益卡(图片),申请理由80字。 5.如不按要求、时间提交各类材料,学院视作该学生自动放弃,并由其他同学递补。 各年级主任联系方式: 13级主任:底老师 中以楼A101 62737938 dishaohan@cau.edu.cn 14级主任:王老师 中以楼A102 62736860 wangshengnan@cau.edu.cn 15级主任:鲁老师 中以楼A101 62736397 cauluping@163.com 16级主任:杜老师 中以楼A101 62736397 cauduj@163.com 学院助学金领导小组监督电话:62736526 E-mail: shuiyuanzizhu@126.com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水院2016-2017学年助学金初审名单公示10.28 附件3: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从系统打印) 附件4: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新申)(从系统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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