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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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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和《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09]13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减免学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北京地区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2、在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1)烈士子女; (2)优抚家庭子女; (3)无资助上学的孤儿; (4)父母伤残,需享受社会救济者;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7)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8)其他确需减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1)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2)上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者除外) (4)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5)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二、减免标准 各学院学费减免学费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在本科生人数的0.5%以内。 学费减免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减免全部学费,减免对象为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学生。 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减免对象为优抚家庭子女、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有伤、亡、残、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减免对象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患重病,无力支付全部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申请材料 1、《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 2、《本科生减免学费汇总表》(附件3)。 3、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低保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上一学年成绩单。
请有意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同学于2016年11月4日(周五)下午3点前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菜单“资助服务-我的学费减免”,填写申请理由后打印申请表,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以两者均提交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提交:
电子版:将附件2:《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3:《本科生减免学费汇总表》打包发送至:shuiyuanzizhu@126.com,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班级+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 纸质版:提交附件2:《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上一学年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低保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至中以楼A103。
联系人:刘宁 中以楼A103 62736526
水院学生工作管理科 2016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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