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10- 31 访问次数: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和《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09]13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6-2017学年减免学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我校北京地区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2、在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1)烈士子女;

2)优抚家庭子女;

3)无资助上学的孤儿;

4)父母伤残,需享受社会救济者;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7)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8)其他确需减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1)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2)上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者除外)

4)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5)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二、减免标准

各学院学费减免学费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在本科生人数的0.5%以内。

学费减免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减免全部学费,减免对象为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学生。

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减免对象为优抚家庭子女、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有伤、亡、残、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减免对象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患重病,无力支付全部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申请材料

1、《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  

2、《本科生减免学费汇总表》(附件3)。

3、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低保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上一学年成绩单。

 

请有意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同学于2016114日(周五)下午3点前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菜单“资助服务-我的学费减免”,填写申请理由后打印申请表,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以两者均提交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提交:

 

电子版:将附件2:《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3:《本科生减免学费汇总表》打包发送至:shuiyuanzizhu@126.com,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班级+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 

纸质版:提交附件2:《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上一学年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低保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至中以楼A103

 

联系人:刘宁  中以楼A103  62736526

 

 

附件1: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附件2: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3:本科生减免学费汇总表

 

水院学生工作管理科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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