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海淀区人民代表选举将于2016年11月15日举行,按有关文件规定,选举工作既是师生选民权利也是义务,请大家予以重视,11月15日当天如有不能参加或需要委托他人代替投票的师生,须填写书面的“委托投票书”或“选民弃权声明”,于10月20日前将“委托投票书”或“选民弃权声明”原件提交到学院办公室。
说明,委托投票书需本人亲自签字,一个投票人最多接受三个人的委托。
联系人:鲁萍 62736397 潘丽凤62736533
地址:学生提交到水院中以楼A101室给鲁萍老师 老师提交到水院中以楼A105室给潘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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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
委托投票书
选民弃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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