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教职工)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11- 22 访问次数: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将高校系统2017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以及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只限教职工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3、曾经享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请不要重复申报。

二、补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三、学校推荐名额

全市全年共补助约1000人,分配给高校系统60个名额(分春节和七一两个批次予以补助)。此次申报为2017全年总数,每所高校推荐1人申报。

有意申报的同志请于1124日(周四)前将附件《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uangzx@cau.edu.cn

填写申报人员困难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地详尽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对于曾经享受过的补助也要如实填写。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申请表编号由教工委统一填写)。

如有问题,请联系黄振翔,电话:62738381,邮箱:huangzx@cau.edu.cn

 

农大附件2:“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副本

农大附件1: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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