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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教职工)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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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将高校系统2017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以及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只限教职工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3、曾经享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请不要重复申报。 二、补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三、学校推荐名额 全市全年共补助约1000人,分配给高校系统60个名额(分春节和“七一”两个批次予以补助)。此次申报为2017全年总数,每所高校推荐1人申报。 有意申报的同志请于11月24日(周四)前将附件《“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uangzx@cau.edu.cn 填写申报人员困难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地详尽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对于曾经享受过的补助也要如实填写。“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申请表编号由教工委统一填写)。 如有问题,请联系黄振翔,电话:62738381,邮箱:huangzx@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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