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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2016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签署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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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贷款工作计划,经与银行协商,现启动2016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面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签对象 1. 应届毕业生,即在校期间曾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将于2016年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 部分学籍异动学生,即申请校园地贷款时按正常学制应于2016年毕业,因学籍异动(如编级、休学等)暂不能在今年毕业的部分学生; 二、面签内容 1. 贷款诚信宣讲。 2. 还款协议面签。 在6月1日前尚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生需本人参加助学还款协议签署。 3. 展期协议面签。 将于2016年7月毕业,已经保送或者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提交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场签订贷款展期协议。 三、面签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6月3日 全天 上午:还款面签 9:00-11:30 下午:展期面签:14:00-17:00 重要变化:为了保证效率,减少同学等待,面签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需继续深造申请展期的,请直接参加下午的还款和展期面签,其他毕业生参加上午的还款面签。 2. 地点:还款面签 东区2教221 展期面签 东区2教221 四、学生需提前准备或提交的材料 (一)签署还款协议材料准备 1. 携带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2. 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A4页面上,并手签自己姓名,注明学院班级和联系方式); 3. 《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调查表》纸质版一份(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调查表》电子版一份(附件2); (5月31日前发送至shuiyuanzizhu@126.com) 纸质版学生请提前下载填写打印,在承诺人签字处手签后交所在学院,学院签字、盖章后由学院暂时保管。 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版信息一致,所有信息要求填写完整。学生填写可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3)。 4. 《2016届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一份(附件4);(所有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填写,以“姓名+2016届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命名,5月31日前发送至shuiyuanzizhu@126.com) 特别提醒:因该项内容为教育部通知明确要求,所有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填写,即结清贷款毕业生也需要填写该项资料,不能遗漏。附件提供的信息采集表为样表,学生填写可参照《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 (二)签署展期协议需要另外准备(缺一不可) 1. 借款人手写展期申请书原件一份(A4大小,内容严禁敷衍了事,结尾处需签署本人姓名及申请日期)。 2. 下载打印《变更还款期申请书》(附件6),提前填写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就读院系、借款金额(大小写)等基本信息,携带到现场,按照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填写可参见《变更还款期申请书》参考范例(附件7)。 3.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注明本人有效联系方式、邮箱或QQ号)。 五、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1.按合同号顺序提交参加还款面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调查表》电子版汇总表。 2.按合同号顺序提交所有贷款毕业生的《2016届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汇总表。 六、注意事项 1. 本次签署对象只针对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之前已经毕业的学生不予受理。曾办理过展期的研究生毕业生不需要参加面签,7月1日起直接进入还款计息期。 2. 所有在6月1日前已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的同学不必参加面签。 3. 学生请真实填写《质量跟踪表》等信息,银行将随机抽查部分信息真实性,对信息不完整和虚假信息银行将要求学生重新提交。 4. 请严格遵守时间,因涉及业务量较大,银行来校集中办理手续仅此一次,极特殊情况请提前向所在学院贷款负责老师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请点击查看附件8。 6.学院初步定于下周二召开说明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要求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已经提前还清贷款的除外)参加,并提交上述所有所需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 6.如有不明事宜,可联系学院负责人:刘宁,15652937105 附件: 4.《2016届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所有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均需填写)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6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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