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到西部和基层就业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06- 07 访问次数:

根据我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农大学字[20102号)的精神,结合我校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对到西部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对象和方式:

1、我校2016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2、毕业以后自愿到西部和基层就业,签约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

具体奖励条款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二、奖励的申请和审核:

1、申请按照自愿的原则,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可填写《2016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附件2)。

2、到西部地区非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名单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

3、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及未定岗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工作岗位确定后,于10月底前申请第二批基层就业奖励。

4、学院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内容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申请资格、申请理由和符合奖励的条款等。对符合物质奖励条件的,在《2016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上签署分党委意见。

5、各学院将初审合格的毕业生汇总填写《2016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汇总表》(附件3)。

6、学院上报汇总材料后,由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后发放奖励。

三、材料报送:

请各毕业生务必于615日(星期三)下午5点之前将《2016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附三方协议复印件)纸质版报送中以楼A101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anxin@cau.edu.cn

附件1---中农大学字〔2010〕2号-关于印发《304永利登录入口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2016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3-2016年毕业生到基层奖励名单汇总表(2016年6月)

附件4--二次分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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