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关于优先参评2015-2016学年曦之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09- 22 访问次数:

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是我校“助困”类专项奖学金,由香港曦之教育基金出资设立,获得该奖的优秀学子常常亲切地自称为“曦之人”,今年是曦之奖学金在我校设立的第20年,每名获奖学生奖励额度为6600元。2015-2016学年的优先参评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先参评条件

1、曾获曦之奖学金本科生;

22015-2016学年加权成绩不低于85分;

3、品学兼优,最新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0名以内;

4、申请自愿,专业不限;

5、鼓励英语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生参评。

二、申请材料要求

1、《曦之奖学金申请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附二寸身份照,照片不可复印),申请人用签字笔认真如实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内容不得虚填瞒报;

2、曦之教育基金的《曦之学子学年成长发展报告》一份,本人使用A4纸黑色签字笔书写,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要求内容简明真切,字迹工整。申请人要着重汇报自己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新的成长与进步,对曾获曦之奖学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对曦之教育基金会的情感、建议等;

3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需有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专用章(可使用复印件);

4、学院提供的申请学生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证明材料(A4纸)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5、班级推荐意见和师长点评一栏均需详细填写,可以从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给予申请人综合评价,仅填写诸如“同意”、“同意申请”、“情况属实”之类的内容,学校将以“无效申请”处理;

6、申请人需在2016926日下午2点前将全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纸质版提交至中以楼A204黄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shuiyuanzizhu@126.com,邮件以“姓名+曦之续申”命名。

请同学们注意,学校不接受逾期申请材料。

7、如遇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联系资助中心解决。

 

温馨提醒:因学院综测成绩正在核算中,有意续申曦之奖学金的学生可根据目前的成绩情况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如成绩未能符合条件或放弃申请,则需及时告知学校相关情况,以免影响申请其他奖学金。

附件:曦之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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