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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提交2016-2017学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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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生源地贷款同学:
根据时间安排,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为了已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们注册报到后,及时正确地办理好生源地贷款的有关手续: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均需要上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校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尽快办理回执码录入,并通过学校资助中心网站和学院告知录入结果。
高年级学生请将受理证明交至中以楼A103,并填写《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和邮件统一以“姓名+班级+生源地贷款”命名,发送至shuiyuanzizhu@126.com。部分新生未在迎新当天交至“绿色通道”的可单独将受理证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区学生1号公寓B310)。
2.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生源地贷款。在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需要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可直接到资助中心办公室(东区学生1号公寓B310)办理确认(盖章)手续,放款回执需学生本人尽快以快递形式邮寄给指定地址。
3.部分地方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无需办理回执,请相关同学也到中以楼A103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并发送电子版《汇总表》(备注写明无回执)到shuiyuanzizhu@126.com。
4.贷款到账及扣款方式:经办银行将生源地贷款资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学校财务完成入账后,资助中心根据财务提供的到款名单核对信息,之后提交财务进入发放程序。若学生有欠费,学校财务会自动完成扣款(学费与住宿费用);如学生已缴费,到账款会发放至学生建行卡中。学校将通过资助中心网、学院资助渠道等途径及时告知学生,若经办银行将生源地贷款资金直接打入同学们的银行卡(少数情况),学生需取出现金联系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助学贷款严禁挪作他用。
5.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均需在9月14日下午3点前提交至学院。新生请在9月19日(周一)前上交受理证明。
如同学仍有贷款方面的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刘宁62736526,或直接拨打资助中心贷款工作咨询电话51423184解决。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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