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审批项目目录 | 项目关键词 | 办理时限 | 审批及业务流程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点 |
| 1 | 使用学院印章 | 公章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经办人须先经业务相关的职能科室审批(重要审批须向审批人提供一份原件或影印件备案); | 戈志奇 (学院公章) 边明慧 (党委公章) | 62736533 62738381 | 中以楼A206 中以楼A102 |
| 2.到印章保管人处登记盖章(党委公章由学生教育管理科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院领导本人或授权专人保管。印章保管负责人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 |
| 2 | 应聘人员或在职教职工办理人事工作分党委政审意见审批 | 人事;政审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申请人因人事工作需政审,到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向人事秘书提交申请材料(应聘人员还需同时提供本人思想品德、师德师风认识、学术行为表现等情况的书面自评材料,申请人是共产党员的,还要对自身党员作用发挥做出自评,要求本人签字;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现在基层党组织或单位对其思想品德、学术能力、日常表现、违规违纪违法等方面的书面评价材料); | 戈志奇 | 62736533 | 中以楼A206 |
| 2.人事秘书联系申请人拟入或所在基层教工党支部负责人出具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师德师风认识、学术行为表现等方面的基层党组织审查意见; |
| 3.人事秘书汇总后,提交分党委负责人审定; |
| 4.人事秘书将学院政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
| 3 | 科研合同盖章审核流程 | 科研采购合同 | 学院盖章审核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教工(或科研助理、研究生)申请人与对方单位签署正规合同,合同中对方单位已签字盖章,且我方负责教工已签字; | 武靓靓、戈志奇 | 62737728 62736533 | 中以楼A104 中以楼A206 |
| 2.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科研秘书留存合同原件1份供学院备案,并开具盖章证明(中以楼A104); |
| 3.申请人持盖章证明到学院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中以楼A206)。 |
| 备注: |
| 1.学院与外单位签署合同盖章的份数,应满足学院备案(1份)使用以及财务处报销(1份)使用的数量,学院备案需为合同原件(通过国资系统申请盖章的采购合同例外,学院留存国资系统采购合同复印件)。 |
| 2.我方合同签署人必须为在职教工,不能为学生或其他人员。 |
| 3.与院内单位签署合同,需要甲乙双方负责教师签字。 |
| 4 | 科研事项学院审核流程(网上操作)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 1.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因公出国(境)行程说明(附件:因公出国(境)行程说明.docx),出访人员签字; |
| 蔡羽羽 戈志奇 | 62737796 62736533 | 中以楼A206 |
| 2.携带所有欲报销单据和行程说明提交至学院外事秘书处(中以楼A105)审核,留存行程说明; |
| 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学院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中以楼A105); |
| 4.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学院会计(中以楼A207)报销。 |
| 6 | 各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经费支出与报销 |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URP计划; | 按照项目报销有关规定 | 1.经费申请人(获得项目经费支持的老师或学生)在办理时限内提交项目票据等材料; | 孙永帅(大创) 李小娟(URP) |
| 教学实验中心(原继教学院)105/102 |
| 2.教务与学生管理科(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老师审核后,打印项目单据; |
| 3.教务与学生管理科(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老师报请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院长签字审批; |
| 4.教务与学生管理科(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老师将票据材料交学院会计办理手续。 |
| 备注: |
| 学校URP计划经费报销为一次性报销,北京市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实验计划经费尽量集中支出与报销。 |
| 7 | 本科教学运行经费支出与报销 | 本科生校内外实习、毕业设计、实验教学耗材、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 1.经费申请人(获得项目经费支持的老师)打印相关手续单据,在办理时限内提交材料; | 孙艳京 | 62736526 | 中以楼A103 |
| 2.教务与学生管理科负责老师审核; |
| 3.教务与学生管理科负责老师报请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院长签字审批; |
| 4.教务与学生管理科负责老师将票据材料交学院会计办理手续。 |
| 8 | 研究生教学经费支出与报销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经费申请人(获得项目经费支持的老师)打印相关手续单据,在办理时限内提交材料; | 王宝芝 | 62737728 | 中以楼A104 |
| 2.研究生与科研管理科负责老师审核; |
| 3.研究生与科研管理科负责老师报请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院长签字审批; |
| 4.研究生与科研管理科负责老师将票据材料交学院会计办理手续。 |
| 9 | 学生组织、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 学生活动、支部活动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学生组织、党支部按学生教育管理科审批的活动预算支出; | 卫文婷、董晓颖 | 62736397、62736397 | 中以楼A101 |
| 2.支出票据提交分管业务的专职辅导员老师审核; |
| 3.专职辅导员老师交由学生教育管理科负责老师汇总; |
| 4.学生教育管理科负责老师报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院长签字审批; |
| 5.学生教育管理科负责老师将票据材料交学院会计办理手续。 |
| 10 | 教工党支部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 支部活动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教工党支部按分党委审批的活动预算支出; | 王胜男 | 62738381 | 中以楼A102 |
| 2.支出票据提交学院分党委党务秘书审核; |
| 3.党务秘书报请学院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院长签字审批; |
| 4.党务秘书将票据材料交学院会计办理手续。 |
| 11 | 货物类固定资产集中采购申请 | 资产采购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教工申请人登录国资系统填写采购申请; | 谭鹏 | 62736672 | 中以楼A201-2 |
| 2.国资处、资产管理员、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
| 3.国资处按要求进行集中采购; |
| 4.供应商与采购人联系供货事宜。 |
| 12 | 原值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报废(网上操作) | 资产报废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教工申请人以本人工号登陆学校国资处网页“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申请本人名下资产报废处置(拟报废资产需符合报废条件,暂由申请人自行保管,直至学校接收处置); | 董清 | 62736860 | 中以楼A105 |
| 2.学院分管资产工作院领导在系统内审批; |
| 3.国资处审批; |
| 4.国资处委托校外第三方机构接收处置。 |
| 13 | 原值10万元(含)以上固定资产报废 | 资产报废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教工申请人以本人工号登陆学校国资处网页“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申请本人名下资产报废处置(拟报废资产需符合报废条件,暂由申请人自行保管,直至学校接收处置),; | 董清 | 62736860 | 中以楼A105 |
| 2.本人系统操作中邀请(勾选)五位本院的专家同事(五人当中需包括国资管理员谭鹏)支持报废意见; |
| 3.受邀的专家同事需用本人工号登陆学校国资处网页“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专家鉴定”提交“同意”的操作; |
| 4.教工申请人需系统打印《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10万元以上)》,交学院资产管理员; |
| 5.学院资产管理员交学院分管资产工作院领导审批,报国资处; |
| 6.国资处审批通过后,委托校外第三方机构接收处置。 |
| 14 | 固定资产调拨转移(网上操作)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教工申请人以本人工号登陆学校国资处网页“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申请本人名下资产调拨转移(拟调拨资产需符合调拨条件,调拨完成之前申请人负有资产保管责任); | 谭鹏 | 62736672 | 中以楼A201-2 |
| 2.教工接收人以本人工号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接受调拨资产; |
| 3.资产管理员在系统中审核; |
| 4.学院分管资产工作院领导在系统内审批; |
| 5.国资处审批。 |
| 15 | 本科生办理退学手续流程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学生填写《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退学审批表》向教务与学生管理科(中以楼A103)提交申请; | 孙艳京 | 62736526 | 中以楼A103 |
| 2.教务与学生管理科负责老师报分管院领导,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 |
| 3.教务与学生管理科负责老师将《审批表》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主楼246),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 |
|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退学决定书》,反馈给学院教务与学生管理科; |
| 5.教务与学生管理科负责老师将《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 |
| 6.学生如有异议,可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诉;如无异议,学校报北京市教委,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为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
| 7.学生持《转知单》到各单位办理离校手续,转单由各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
| 8.学生将《转知单》交教务处学籍科领取《退学证明书》,打印成绩单,满一学年者领取《肄业证书》。 |
| 16 | 本科生办理休学手续流程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学生本人到教务与学生管理科(中以楼A103)填写《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学生休、复学审批表》(若因病休学,需持校医院签署意见的诊断证明); | 周雪 | 62736526 | 中以楼A103 |
| 2.教务与学生管理科负责老师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
| 3.学生申请人到教务处学籍科(主楼246)领取《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办理离校或到校手续转知单》; |
| 4.学生申请人持《转知单》到各单位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
| 5.学生申请人将《转知单》交至教务处学籍科(主楼246)领取《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休学证明书》。 |
| 17 | 本科生申请缓考审批流程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学生申请人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应当在该门课程考试开考前填写《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缓考申请表》(若因病应当提供校医院证明,其他特殊原因申请缓考者,提供相关证明),提交到教务与学生管理科(中以楼A103)审核; | 周雪 | 62736526 | 中以楼A103 |
| 2.学生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 |
| 3.学生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主楼246)审批。 |
| 备注: |
| 1.缓考课程在成绩档案中显示“缓考”字样,不参与当前学期智育评估; |
| 2.考试开始后不得提出缓考申请; |
| 3.缓考已获批准,学生不能再参加当次课程考试; |
| 4.办理必修课程缓考的学生,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前的补考学生考试,如不按时参加按旷考处理; |
| 5.办理选修课程缓考的学生,必须在该课程下一次开课时重新选课修读; |
| 6.补考课程不再办理缓考。 |
| 18 | 本科生申请修读双学位审批流程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申请人关注每年6月教务处公布的双学位招生通知及各专业招生简章; | 周雪 | 62736526 | 中以楼A103 |
| 2.申请人填写纸质报名表,提交到教务与学生管理科(中以楼A103)审核; |
| 3.申请人将报名材料交至双学位开办学院,并通过“教学信息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
| 4.学校审核,通过者在校园网公布,开通其网上双学位注册权限; |
| 5.注册成功学生在选课时间内完成双学位有关课程的选课,并在每学期开学初到双学位开办学院缴纳学费。 |
| 19 | 本科生转专业审批流程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每春季、秋季学期的第15周教务处在校园网发布各专业接收名额; | 周雪 | 62736526 | 中以楼A103 |
| 2.开学第1-2周,学生申请人登录本科生教学信息系统,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打印《304永利登录入口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本人签字)、本人成绩单,提交至教务与学生管理科(中以楼A103); |
| 3.学院签署意见,上报教务处; |
| 4.教务处汇总后转发申请转入学生名单至各接收学院; |
| 5.各接收学院审核,确定接收的转入学生名单、专业及班级,反馈至教务处; |
| 6.教务处汇总、审核 、网上发布确认; |
| 7.公布名单中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
| 备注:学校教务处学籍科,62736873。 |
| 20 | 公用会议室借用 | 会议室 | 全天 | 1.申请人登录304永利登录入口企业号选择“304永利登录入口”二级应用进行系统登记办理; | 蔡羽羽 | 62737796 | 中以楼A206 |
| 2.学院对会议室借用情况进行监督。 |
| 21 | 研究生学位答辩横幅借用 | 学位横幅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申请人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 王宝芝、武靓靓 | 62737728 | 中以楼A104 |
| 2.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
| 3.申请人使用后及时归还。 |
| 22 | 教职工/学生未婚证明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教工或学生申请人到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 | 戈志奇 | 62736533 | 中以楼A206 |
| 2.办理登记及开具手续。 |
| 23 | 教职工/学生生育登记证明 |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 1.教工或学生申请人到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 | 戈志奇 | 62736533 | 中以楼A206 |
| 2.办理登记及开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