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10- 25 访问次数:

为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永利官网大学生的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才,学院现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依据学校相关文件以及助学金名额分配,结合永利官网实际情况,经过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讨论,现将助学金评审情况公示如下(附件1),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10月25—10月28日)内向学院反映;各相关同学按要求认真提交申请并完成学工系统网上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

1.学院依据《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学生[2007]48号,附件2)规定,开展本学院的评审工作。

2.依据上级部门下拨额度的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编号111010)分为三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编号111011)为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编号111012)为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编号111013)为2000元/人。

学院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学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额度分配表》下达的人数、额度进行评审。

3.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4.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所有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中联系地址写家中详细地址(部分同学写了学校地址,请进行修改),并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电子附件(附件上传内容:申请书-大一年级,800字成长报告和微公益卡-高年级,),打印并提交《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微公益卡(2017级除外)至所在班级收齐后上报学院审核存档。

5.学院初审确定国家助学金的人选后,分别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实施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二、社会助学金项目及工作安排

社会助学金的评审依据资助方与学校签订的资助协议开展,相关工作参照《304永利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

(一)助学金项目及评审要求

1.肯德基曙光基金助学金(编号为112020),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年经考核合格可连续四年获助,要求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列班级前50%。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分别按7000元(编为112021)、5000元(编号为112022)、5000元(编号为112023)、3000元(编号为112024)的额度发放。在受助期间,需从第一学年寒假后至第二学年暑假完成400小时的餐厅实践时数;获助后需加入“曙光公社”,在二、三年级期间参与200小时社会服务活动。本学年资助1人(续评)。

2.新长城助学金(编号112030),由中国扶贫基金会筹集资金设立。本学年资助6人(续评2人;新评4人,其中2017级2人、其他年级2人),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新评的学生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6)。

3.学长助学金(编号112050),2004年由我校毕业生发起捐款,2006年设立,本学年资助2人(新评,限2017级),资助金额1000元/人。

4.柏年基金助学金(编号112080),2005年由北美永新能源公司捐资设立,现由柏年基金会管理,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资助6人(续评3人;新评3人,不限年级),资助金额2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受助学生学年考核(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5.洪锦标助学金(编号112130),2010年由香港友人洪锦标先生捐资设立,本学年资助5人(续评4人;新评1人,限2017级),资助金额3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6.阎绍樟助学金(编号112140),2008年由香港友人阎绍樟先生捐资设立,本年度资助6人(续评5人;新评1人,限2017级),资助金额3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7.王妩蓉助学金(编号112150),2004年由王妩蓉女士捐资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资助1人(续评),资助金额5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8.欧阳启助学金(编号112220),2011年由欧阳启教育基金会(美国)捐资设立,本学年资助11人(续评10名;新评1名,限2017级新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生源地为云南、四川地区的学生,资助金额6000元/人。学生在受助学年内应参加不少于60小时的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受助学生学年考核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参评学生填写《欧阳启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8),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情况、人均收入水平及贫困原因等,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连续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上一学年的成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品行表现、学习情况及成绩单、参与公益服务、社会工作及课外活动情况,本学年学习生活计划等。

9.爱心人士助学金(编号112280):

(1)活逢助学金(编号112282),2012年由林活俊、李逢春夫妇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朝鲜族学生优先,本学年资助1人(新评,限2017级),资助金额4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

10.希望工程圆梦助学金(编号112320),2013年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农村户口的学生,优先照顾孤儿、单亲家庭、家庭成员有遇难、伤残或长期患病情况的学生和学生本人伤残者。参评学生填写《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9),本学年资助2人(续评),受助学生每年经考核合格可连续四年获助,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分别按4000元(编号112321)、3000元(编号112322)、2000元(编号112323)、1000元(编号112324)的额度发放。

11.曾宪梓奖励计划助学金(编号112330),2000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6年开始实施第六期奖励计划,资助2015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资助4人(续评),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30%,资助金额5000元/人,已完成考核。

12.碧水源助学金(编号112340),2012年由文剑平、刘新英夫妇设立,资助热爱水利事业、热爱三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资助12人(续评9人;新评3人,不限年级),资助金额5000元/人。

13.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编号112360),2010年由北京慈善协会组织设立。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本科学生或顺利完成学业,京籍学生优先资助,已经实习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大学生建议不在资助范围内。参评按照填表说明,学生填写《家庭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表》(附件10)。本学年资助3人(新评,不限年级),资助金额3000元/人。

14.天津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380),2016年由中国农大天津校友会捐资设立,资助2016级天津籍学生,本学年资助1人(续评),资助金额2000元/人。

15.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编号112390),2016年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捐资设立,资助5名家庭经济困难大一、大二学生(续评3人;新评2人,限2017级),资助金额4000元/人。差额评选,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确定最终资助人选。受助学生每年考核合格,可连续获助。

16.CAU06届本科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410),2016年由2006届本科毕业校友捐资设立,资助1人(续评),资助金额1000元/人,要求提交学习成长报告。

17.林少华助学金(编号112420),2016年由林少华女士捐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疆籍学生优先,本学年资助1人(续评),资助金额3000元/人。

18.2007届本科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430),2017年由2007届本科毕业校友发起爱心结对行动,捐资设立,本学年资助1人(新评,限2017级),1000元/人,要求提交学习成长报告。    

(二)评审工作安排

1.学院依据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学校《2017—2018学年社会助学金分配表》下达的人数、额度,按要求完成评审。

2.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学生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本学年新参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打印提交《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份,资助申请书一份;续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打印提交《304永利登录入口社会助学金学年汇报审核表》(附件5)一式一份以及上一学年学生成长报告、成绩单。“成长报告”以Word文件格式上传,字数不少于800字。高年级学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总结汇报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新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助学金申请书,主要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助学金的理解及申请理由和自己的大学规划等。有明确规定的助学金应填写专用申请表或提交相关材料。各类纸质版材料务必填写完整,包括师长点评等。申请提交后,待学院、学校审核后打印相应的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有明确要求的助学金项目应填写专用申请表或提交相关材料。

3.学院初审确定社会助学金的人选后,从系统中导出形成《2017-2018学年社会助学金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确定人选,做到应助尽助。

2.学院以保障学生基本学习生活为基准,统筹把握学生获得助学金的额度,每人获得助学金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0元。

3. 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提交评定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咨询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闫老师。

五、材料提交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提前批次

获得者需于10月26日下午3点前提交新长城助学金相关申请材料(附件6、7)的纸质版(至A101闫老师处)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附件10: 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申请表.docx


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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