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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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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学校统一部署,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遏制各类事故,共同确保校园安全,学院研究决定自 2017 年 11 月 24日起,在全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力抓好学院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整治涉及火灾防控、可燃物清理、危化品管理等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检查部位 学院全部实验室(含水院楼顶西平台)、教师办公室、学生工作室、学生宿舍、机房、仓库(房)、配电室、各值班点、临建房等部位,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等场地。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应急疏散预案;2. 有无私接乱拉电源线;3.有无违规使用电器;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锁闭;5.消防设备器材是否运行良好、有效; 6.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7.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8.危险物品有无失窃及误用的可能;9.学生宿舍有无“三合一”“多合一”问题;10.电动自行车是否有室内充电和“拉飞线”充电现象;11.其它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等。 四、阶段划分 从 11 月 24 日开始至 12 月下旬,各实验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工作室、学生宿舍等处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11 月 24 日至 11 月 30 日,学院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活动,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各实验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工作室、学生宿舍等处集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行动。同时,在此期间接受市教委和学校的专项督查。 11 月 30 日至 12 月11日,各实验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工作室、学生宿舍填写建立隐患台账,并于12月11日前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要求上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地毯式、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遏制防范各类事故。 12月11日至 12月 21日,学院各实验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工作室、学生宿舍等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提出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于12月21日前将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 2.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工作台账 要逐个场所进行排查登记,逐级负责人确认签字;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3.严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 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涉及危化品管理、重大突出火灾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凡是有安全隐患的建筑房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做到师生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提醒工作,共同营造校园安全氛围。
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董清,6273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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