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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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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以及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3.曾经享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请不要重复申报。 二、补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三、学校推荐名额 全市全年共补助约1000人,分配给高校系统60个名额(分春节和“七一”两个批次予以补助)。此次申报为2018全年总数,每所高校推荐1人申报。 请各支部于11月6日(周一)下午17点前将《“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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