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11- 06 访问次数:

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申报以及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长期在学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长期”,指在校工作两年(含)以上。

3.曾经享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帮扶的党员,请不要重复申报。

二、补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三、学校推荐名额

全市全年共补助约1000人,分配给高校系统60个名额(分春节和“七一”两个批次予以补助)。此次申报为2018全年总数,每所高校推荐1人申报。

请各支部于116日(周一)下午17前将《“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发至邮箱附件1(高校):“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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