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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水院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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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院各相关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心理部、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机制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在 “5.25”心理健康节期间将开展校级优秀心理委员暨“心灵使者”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1、班级心理委员
2、学校或学院心理部成员
3、沁心港湾心理社团成员
(二)基本参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接受过心理委员的系统培训,并达到出勤合格及以上成绩。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关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素质教育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三)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优秀心理委员”还应具备的条件:
1、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2、有目的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心理知识宣传和意识普及。
3、组织或参与组织校、院或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
二、评选办法
由水院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及学生工作组老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对上报心理委员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考核并以盲评的形式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打分。最终推选两名院级优秀心委代表水院参加校级的评比。
请各心理委员将所有材料汇总后于2017年3月30日晚7:00—9:00间统一报送至中以楼B106;并在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auwaterxinli@163.com,并在主题中注明“XX班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
1.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1)
2.获奖及培训证明材料
3.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304永利登录入口学生会 2017.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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